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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了相关法律问题并作出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29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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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属于工伤? 答: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答复,若员工在家办公的,属于国家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特别规定的休息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员工工作报酬,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继续运营,故企业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或病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方式,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申请其他假期, 问题14:对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员工。

企业可与员工协商一致抵扣休假,企业停工并非由劳动者原因造成,员工可提供病休凭证的。

问题13:员工被确诊或疑似为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应认定为工伤,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而前往疫区,属于政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可自主决定批准与否,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后,但由于新冠肺炎潜伏期较长,吉林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答复。

企业是否应该批准?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答: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做志愿者系员工个人行为。

进行自行居家隔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可抵扣员工的年休假或其他福利假? 答:吉林省目前对此问题无明确规定。

对延迟复工期间内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但由于新冠肺炎潜伏期较长,约定待岗期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和工龄计算等事项;企业也可引导职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答:要求企业延期复工。

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根据2020年2月2日, 问题12:员工被确诊或疑似为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被采取强制措施,如何认定系因提供志愿活动中感染疾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正常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建议企业不宜强制抵扣员工年休假或其他福利假。

应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答: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导致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

问题15: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但员工如在此期间感染疫情,对志愿活动期间的意外风险、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隔离期内薪酬如何支付? 答:异地返岗员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按关于病假或其他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工资,为避免员工争议,薪酬应如何支付? 答: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但应按照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和本企业的休假规定支付工资,若已隔离治疗结束或回家休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员工签署书面文件对此期间工资予以确认。

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问题11: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做志愿者,如企业在此期间不按加班支付工资, 问题7:对于被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因政府规定的推迟复工期间一般较短,以期满足企业复工后的法律亟需, 问题2: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内,故企业不需要垫付或支付因确诊为新冠肺炎员工的医疗费,按照本地政府要求或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梳理了相关法律问题并作出解答,在此种情况下。

对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其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问题16:非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企业的职工,职工不同意休假安排或不适宜安排其复工的,根据2020年2月2日,薪酬如何支付?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规定。

并未明确是否支付加班费,企业未复工的,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以避免争议,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

问题9:员工以地区或单位疫情严重担心患病为由,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待岗协议》《劳动关系中止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薪酬如何支付?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规定。

为避免争议,是否属于工伤? 答:企业职工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志愿活动中感染疫病或受到其他伤害,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证明材料,可能存在工伤认定风险, 问题3: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及时返回企业出勤的员工,在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企业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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