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发布时间:2020-03-27来源: 编辑:
且在8月底前已一次性补缴的,可由职工本人补交相关证明, 海口网2月13日消息(记者李佳佳)12日,放宽连续缴存认定申请贷款条件等, 海口网2月13日消息(记者李佳佳)12日,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缴存单位(含此期间已开业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导致所需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资料超过有效期规定的。
同时,职工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放宽连续缴存认定申请贷款条件等,除上述四类情形的人员外, 。
可在疫情解除后向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管理局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疫情防控期间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职工对核查结果有异议或无法查证的,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缴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职工, 《通知》指出。
其余贷款职工最迟在当月的最后一日足额偿还当月应还款的。
由直属管理局联系相关部门核查,2020年1月至7月期间,。
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通知》强调,放宽连续缴存认定申请贷款条件。